GHS標簽要素,包括防范說明危險象形標記
警示詞 :易燃液體 -類別 2
急性毒性 (口服) -類別 4
急性毒性 (吸入) -類別 3
皮膚腐蝕/刺激 -類別 2
嚴重眼損傷/眼刺激 -類別 2A
呼吸道致敏物 -類別 1
皮膚致敏物 -類別 1
生殖細胞致突變性 -類別 2
特異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觸 (呼吸道刺激) -類別 3
特異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觸 (麻醉效應) -類別 3
特異性靶器官毒性 反復接觸 -類別 2
:
:危險
第2部分危險性概述
危險性說明 :高度易燃液體和蒸氣。
吸入會中毒。
吞咽有害。
造成嚴重眼刺激。
造成皮膚刺激。
吸入可能導致過敏或哮喘癥狀或呼吸困難。
可能造成皮膚過敏反應。
懷疑可造成遺傳性缺陷。
可能造成呼吸道刺激。
可能造成昏昏欲睡或眩暈。
長期或反復接觸可能損害器官。
防范說明預防措施 :在使用前獲取特別指示。 在明白所有安全防范措施之前請勿搬動。 戴防護手套。戴防護眼鏡、防護面罩。 穿防護服。 須戴呼吸防護裝置。 遠離熱源、熱表面、火花、明火及其他點火源。禁止吸煙。 使用防爆電氣、通風、照明和所有的物料操作設備。 只能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。采取防止靜電放電的措施。 保持容器密閉。 只能在室外或通風良好之處使用。避免吸入蒸氣。 使用本產品時不要進食、飲水或吸煙。 操作后徹底清洗手部。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帶出工作場地。事故響應 :如感覺不適,須求醫/就診。 如接觸到或有疑慮: 求醫/就診。 如誤吸入:將受害人轉移到空氣新鮮處,保持呼吸舒適的休息姿勢。 呼叫解毒中心或醫生。如有呼吸系統病癥: 呼叫解毒中心或醫生。 如誤吞咽: 如感覺不適,呼叫解毒中心或醫生。 漱口。 如皮膚(或頭發)沾染:立即脫掉所有沾染的衣服。 用水沖洗皮膚或淋浴。 如皮膚沾染:用大量肥皂和水清洗。 脫掉所有沾染的衣服,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。如發生皮膚刺激或皮疹: 求醫/就診。 如進入眼睛: 用水小心沖洗幾分鐘。如戴隱形眼鏡并可方便地取出,取出隱形眼鏡。繼續沖洗。 如仍覺眼刺激: 求醫/
就診。
貯存 :存放處須加鎖。 存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。 保持低溫。
廢棄處置 :處置內裝物/容器按照地方/區域/國家/國際規章。
不導致分類的其他危險 :長時間或重復的接觸可使皮膚干燥而導致刺激。
第3部分成分/組成信息
物質/制劑:混合物
美國化學文摘社(CAS)編號/其它標識號CAS號碼 :不適用。EC號 :混合
組分名稱 % CAS號碼
2-丁酮 25 -<50 78-93-3
異丙醇 15 -<20 67-63-0
4-甲基-2-戊酮 12.5 -<15 108-10-1
間甲酚與對甲酚和苯酚甲醛樹脂的聚 合物 7 -<10 9039-25-2
苯酚 2 -<3 108-95-2
第3部分成分/組成信息
沒有出現就供應商當前所知可應用的濃度,被分類為對健康或環境有害及因此需要在本節報告的添加劑。
職業暴露限制,如果有的話,列在第 8節中。SUB代碼代表沒有披露CAS編號的物質
第4部分急救措施
注明必要的措施眼睛接觸
吸入
皮膚接觸
食入
最重要的急性和延遲癥狀/效應
潛在的急性健康影響
眼睛接觸
吸入
皮膚接觸
食入
過度接觸征兆/癥狀
眼睛接觸
吸入
皮膚接觸
食入
:檢查和取出任何隱形眼鏡。撐開眼瞼,立即用大量流動水洗眼至少 10分鐘。立即就醫治療。: 移至空氣新鮮處。 讓患者保持溫暖并休息。 如沒有呼吸,呼吸不規則或呼吸停止,由受過訓練的人員進行人工呼吸或給氧。: 脫去受污染的衣服和鞋子。 用肥皂與水徹底清洗皮膚,或使用認可的皮膚清潔劑清洗。 嚴禁使用溶劑或稀釋劑。: 如食入,立即就醫并出示容器或標簽。 讓患者保持溫暖并休息。 不得誘導嘔吐。
:造成嚴重眼刺激。:吸入會中毒。 可抑制中樞神經系統 (CNS)。 可能造成昏昏欲睡或眩暈。
可能造成呼吸道刺激。 吸入可能導致過敏或哮喘癥狀或呼吸困難。:皮膚接觸可能有害。 造成皮膚刺激。 使皮膚脫脂。 可能造成皮膚過敏反應。 :吞咽有害。 可抑制中樞神經系統 (CNS)。
:不利癥狀可能包括如下情況:疼痛或刺激流淚充血發紅
: 不利癥狀可能包括如下情況:呼吸道疼痛咳嗽喘息和呼吸困難哮喘惡心嘔吐頭痛瞌睡/疲勞頭暈/眩暈意識不清
:不利癥狀可能包括如下情況:刺激充血發紅干燥龜裂
: 沒有具體數據。